汙水一級處理:
汙水一級處理又稱汙水物理處理,通過簡單的沉澱、過濾或適當的曝氣,以去除汙水中的懸浮物,調整pH值及減輕汙水的腐化程度的工藝過程。處理可由篩選、重力沉澱和浮選等方法串聯組成,除去汙水中大部分粒徑在100微米以上的顆粒物質。
篩濾可除去較大物質;重力沉澱可除去無機顆粒和相對密度大於1的有凝聚性的有機顆粒;浮選可除去相對密度小於1的顆粒物(油類等)。廢水經過一級處理後一般仍達不到排放標準。
汙水二級處理:
汙水經一級處理後,再經過具有活性汙泥的曝氣池及沉澱池的處理,使汙水進一步淨化的工藝過程。常用生物法和絮凝法。生物法是利用微生物處理汙水,主要除去一級處理後汙水中的有機物;絮凝法是通過加絮凝劑破壞膠體的穩定性,使膠體粒子發生凝絮,產生絮凝物而發生吸附作用,主要是去除一級處理後汙水中無機的懸浮物和膠體顆粒物或低濃度的有機物。
經過二級處理後的汙水一般可以達到農灌水的要求和廢水排放標準。但在一定條件下仍可能造成天然水體的汙染。
汙水三級處理:
汙水三級處理又稱深度處理:汙水經二級處理後,進一步去除汙水中的其他汙染成分(如;氮、磷、微細懸浮物、微量有機物和無機鹽等)的工藝處理過程。